• 航港局紓困方案再延一年至110年底
  • 2020-10-26

考量航商仍受疫情所困,交通部航港局從善如流,同意台灣港務公司所提,配合紓困政策方向續辦「因應全球航運景氣衰退航運業獎勵振興暨促進產業升級措施方案」一年至明(110)年底。
   
依該方案,屆時符合今(109)年發生虧損之我國籍船舶運送業者,得申請109年所繳土地租金、設施租金、碼頭碇泊費,各30%5%20%減免。
   
另台灣港務公司就全國船聯會建議參照新加坡紓困振興做法,即日起至109.12.31止對於港區租用契約中建築設施租金與管理費補貼20%,以及給予所有貨船50%港口費減免案。有關港區相關紓困振興做法,依「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際商港土地租金補貼作業要點」,業請各分公司辦理預撥作業,後俟吞吐量數據公布後,再依已預撥金額予以增補,以紓解港區業者因此波疫情所受之營運壓力。

資料來源:中華日報航運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