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交部發布新版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 2021-01-29

中共交通運輸部發布新版《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通知。
   
中共交部表示,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要求,繼續強化人物同防,有效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特別是因船員換班、國際航行船舶船員感染和進口冷鏈食品以及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造成港口一線人員和登輪人員感染的風險,進一步抓緊抓實抓細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強化對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該部修訂前述第五版防控指南,同時傳達到引航機構、港口企業、船舶代理、船舶燃油供應企業等有關企業。主要修改內容包括鄉:
(一)提高核酸檢測頻次。進一步明確引航員、港口作業人員、船代外勤、供油公司等單位登輪人員七天內至少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二)加強港口登輪通道管理。經過港口登臨國際航行船舶的行業外相關人員查驗七天內核酸陰性結果。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導致人員感染的船舶代理、船舶修理、第三方檢驗服務等有關單位,十四天內限制其人員進入港口特定區域。
(三)配合加強登輪現場管理。配合移民邊檢部門加大登輪人員的現場管理,強化登輪梯口疫情防控,督促登輪人員做好個人防護,登輪人員未按要求進行個人防護的嚴禁登輪。
(四)嚴控登輪人數。實行非必要不登輪,特別是針對散裝、件雜貨物裝卸等需要較多登輪人員作業的船舶,要合理安排班組輪換。
(五)加強重點場所的通風消毒。加大對進口冷鏈食品裝卸工人封閉場所,集中居住、用餐、休息區域的通風、消殺頻次,電梯、衛生間等場所從每天消毒三次增加到六次。
(六)強化應急處置和信息通報。登輪作業的船舶上有船員確診感染的,引航機構、港口企業要立即向地方聯防聯控機制通報,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有關人員進行集中隔離、核酸檢測和流調工作。同時及時向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書面報告有關情況。

資料來源:中華日報航運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