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運進口快遞貨物取消併袋通關第三階段將於四月一日實施,除文件類或電商貨物可以有條件少量併袋通關外,其餘一般貨物均不得併袋通關。由於實施日將屆,海關籲請承攬電商貨物之快遞業者備妥文件,儘速向臺北關申請電商貨物少量併袋通關資格,避免影響民眾跨境網購貨物通關權益。 關務署昨(十六)日表示,為兼顧海關邊境安全查緝、民眾網購貨物便捷通關及倉容不足現況,空運進口快遞取消併袋第三階段開放電商貨物有條件少量併袋通關,承攬電商貨物之快遞業者可依臺北關今(一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公告,備妥申請書、電商或集運商基本資料、相關證明文件及承諾書向臺北關申請,經審核核准後,該快遞業者承攬之電商貨物即可十件以下併袋通關。 關務署呼籲,受理少件併袋通關資格申請之審查作業需時二週,請快遞業者及早申辦。另海關將確實執行取消併袋通關相關規定,請業者務必遵守。 若經查獲利用併袋通關,違法夾藏重大違禁物品或將非電商貨物併袋通關等情事,除涉違反海關緝私條例等相關規定應依法裁處外,海關亦得視違章情節輕重,停止或廢止其併袋通關資格,以強化快遞通關秩序。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航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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