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關受理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
  • 2020-01-07

 臺北關表示,依據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33條及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第2點規定,該關業務二組自即日起至今(109)227日止受理報關業者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條件之業者所受廠商委任辦理報關之進、出口貨物,除規定為必驗之情形外,其餘可降低抽驗比率,請業者於期限內檢具證明文件申請。
   
另依據上述作業規定第2點及第3點規定,經評定合格之報關業者,分別按海關進、出口報單抽驗規定之抽驗比率予以降低,其中取得安全認證優質企業(下稱AEO)資格之報關業者,降低抽驗比率51%75%;評定為第一類報關業者,降低26%50%;評定為第二類報關業者,降低25%以內。此外,具有AEO資格之報關業者,無需每年向海關申請辦理降低貨物抽驗比率。本次核定降低抽驗比率之期間自本年41日起至明(110)331日止。
   
該關表示,「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可自臺北關網站( https://taipei.customs.gov.tw/ )/便民服務/申請書表下載/報關業設置管理/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下載,或撥打服務電話:03-3834161分機363,將由專人提供服務。

資料來源:中華日報航運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