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关公告一一二年春节连续假期期间(一月二十日至二十九日)及和平纪念日连续假期期间(二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八日),通关业务办理方式调整事宜。
一一二年一月十九日及二月二十四日(连续假期前一天)之一般进、出口通关案件,除特殊情形外,该关将于当日处理完毕。
为维持一一二年一月二十日至二十九日及二月二十七日至二十八日进、出口货物通关顺畅,采取下列服务措施:
货物进、出口通关于八时三十分至十六时三十分办理:业务一组、业务二组、五堵分关及桃园分关之案件,集中于关本部一楼服务中心办理;八里分关及马祖派出课之案件,于各该办公处所办理。前述派员办理通关业务期间,视同正常办公时间,免征收海关征收规费规则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款规定之特别验货费,及第四条第四项附表一规定进口货物监视服务项目(四)、(五)、(十)之特别监视费。
一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之进、出口通关案件,依据周休二日单一窗口通关作业方式,于八时三十分至十二时三十分办理。
连续假期期间旅客行李及船舶维持二十四小时通关;仓栈组监理课、结关台、花莲分关及八里分关照常二十四小时轮值;花莲分关苏澳派出课二十二时后视需要派员办理;基隆港东、西岸柜场及杂货码头酌情派员值勤。
资料来源:台湾新生报航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