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为加强规范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保障港口安全稳定运作,根据中国港口法等规定,由中国交通运输部发布《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将自九月一日起施行。
该规定所称港口基础设施,是指在港口规划范围内,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码头及其配套设施等,并鼓励港口基础设施维护配置自动化监测监控设施,积极推进自动化、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对客运码头、危险化学品码头及其配套设施,或遇自然灾害,维护单位应扩大检查次数。
监督检查部分,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原则上应采取随机抽取检查、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港口基础设施的维护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维护单位违反该规定有关要求,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善。经检查或调查证实,港口基础设施不符合港口经营许可条件要求,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规定予以处罚。
至于与港口相关的航道养护及航标维护管理,则不适用该规定,而依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执行。
资料来源:台湾新生报航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