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务分公司为推动绿色港口政策,持续办理高雄港4大减碳措施,包含「船舶使用低硫燃油」、「船舶减速」、「扩大岸电设施使用」及「维护提升空气质量」等具体措施。
规定2019年起国际航线船舶全面使用低硫燃油:国际海事组织(IMO)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国际航线船舶应采用含硫量0.5%以下低硫燃油燃料,高雄港提前于2018年2月起依船舶吨位实施低硫燃油奖励措施,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国际航线船舶硫含量管制措施,进港船舶必须使用低硫油品,航港局依据国际海事组织(IMO)「船舶使用低硫燃油查核程序」,执行船舶抽查作业,实施迄今成效良好。
包括推动船舶减速措施:高雄港107年度与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共同推动「船舶进出港减速补助计划」,10,000总吨以上货柜轮及国际邮轮于港区范围20浬内减速至12节以下,任一艘次符合减速条件者,每艘次补助4,000元,以提升整体船舶进出港减速达标率。后续并持续倡导国际商港区域范围(3或5浬内)及港区范围外至20浬内的进、出港船舶配合减速至12节以下,107~109年符合减速船舶约3万多艘次,减碳量高达20万吨。
扩大岸电设施使用:因应绿色港口之发展趋势,高雄港务分公司除自有港勤工作船舶已全数使用低压岸电外,并与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合作办理「岸电使用提升计划」,积极争取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岸电使用补助,港务公司即办理岸电接/拔电劳务委外案,鼓励航商提升岸电使用率。
维护提升空气质量:加强港区装卸作业环境倡导,并不定期会同航港局及地方政府环保局办理港区联合稽查工作,提升港区空气质量。创造美好空气质量是全民共同的责任,港务公司将持续营造健康的绿港环境。
资料来源:中华日报航运电子报